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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落实与唐山沧州区域合作框架协议

  今年2月,滨海新区政府和唐山、沧州两市政府就全面深化合作,分别签署关于进一步深化区域合作的框架协议和全面推进协同发展的框架协议。日前,滨海新区全面落实“两个协议”确定实施42项重点任务,涉及自贸区政策共享、产业、交通、港口、园区、旅游、农业、干部挂职交流和人员培训等方面。其中,近期将谋划启动11项重点工作。

  曹妃甸区规划建设津冀(滨唐)

  产业合作示范区  

  按照相关方案,滨海新区与唐山市合作,确定24项重点任务,主要包括支持唐山市共同推动天津自贸区曹妃甸片区的申报工作;依托曹妃甸综合保税区,设立天津自贸区曹妃甸保税仓储物流基地;合作建设滨海一唐山(汉沽)通用机场项目,推动通用航空产业园项目在天津自贸区内注册;推动在曹妃甸区规划建设津冀(滨唐)产业合作示范区;加快推进滨海公路、高大公路、沿海高速与滨保高速互通支线、芦台开发区及汉沽管理区与新区道路连接线等重点路网建设等等。

  加强中新生态城

  与曹妃甸生态城交流合作

  其中,滨海新区与唐山市近期将谋划启动5项重点工作。包括:建立产业协同共建机制,将滨海新区的装备制造、科技研发优势与唐山的能源原材料、工业基础优势相结合,推动两地产业优势互补,共建创新研发平台,共促产业转型升级;加强中新生态城与曹妃甸生态城交流合作,探索设管理模式在唐山相关地区复制推广;推动两地在人才资质认证、养老保险接续等方面开展对接合作;积极探索两地合办大型展会或互换展会举办地,推动开通两地间旅游直通车和“一票通”,共同举办旅游行业论坛、推介会及大型节庆活动,联手打造滨海休闲旅游带;推动在唐山市乐亭县、滦南县和曹妃甸区三个行政区域内规划建设一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推动在唐山市滦南县规划建设生物质发电项目进展。

  申报黄骅港综合保税区

  作为天津自贸区延伸区

  此外,滨海新区与沧州市合作,确定18项重点任务,主要包括支持沧州市向国家争取享受滨海新区有关政策,天津市滨海新区与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及河北相关区域共同打造“一体两翼”的经济发展隆起带;协调天津自贸区管委会,配合沧州市申报将黄骅港综合保税区作为天津自贸区的延伸区,享受相关政策;加强天津港和黄骅港散货业务合作,合理布局集装箱航线,扩大中转运输,增加两港集装箱吞吐量;共同落实国家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等。

  谋划建设滨海新区

  与渤海新区轨道交通项目

  其中,近期将谋划启动5项重点工作,包括:谋划推进滨(津)石高速、环渤海城际铁路等项目前期工作,谋划建设滨海新区与渤海新区轨道交通项目,研究取消交界处收费站设置;推进医疗方面政策互通、资质互认、监管互信机制建设,开展执业医师一体化注册管理;推进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政策互通、资质互认、监管互信机制建设;鼓励双方高校共建科研平台,重点实验室相互开放共享;推进养老方面政策互通、资质互认、监管互信等机制建设,完善两地社保信息系统,实现两地社会保险关系顺畅转移;按照天津市级部门统一部署,推进煤炭、原油、LNG、淡水等资源的开发利用,积极推进跨区域输油、输气、供排水等管廊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加强两地旅游规划的紧密衔接,统筹整合两地资源、产品和路线,挖掘红色文化、蓝色海洋文化、武术杂技、生态休闲文化等主题内涵,共同打造津冀区域旅游品牌。